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开封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汴法政〔2021〕1号)和《开封市2021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汴法政办〔2021〕19号)要求,为更好推进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决定组织开展创建第六批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并推选申报第四批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范围

全市各级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部门”)。

(二)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范围

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评选出的五批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二、推荐及验收标准

依据《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豫法政办〔2018〕16 号)文件要求,行政执法部门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必须推进有力、亮点突出、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省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应当经验收、综合评价达到80分以上,其中省级服务行政执法示范点必须社会公众满意度得分为90分以上的单位。具体标准如下:

(一)执法理念转变。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坚持以服务为核心,不断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充分体现管理、执法和服务有机统一的执法新理念和新方式。

(二)任务落实到位。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部署、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本地、本系统2020年度以来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三)示范作用突出。结合行政执法职能和工作实际,在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完善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系、创新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典型经验,或在某一方面有创新举措、亮点做法,具有借鉴推广价值。

(四)工作成效明显。积极树标杆、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形成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好,行政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高。

三、推荐要求

(一)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要求

本着自主自愿、择优推荐的原则,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各县(区)、各部门推荐申报1至2个执法部门作为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备选对象,由各县(区)、各部门先行初审、培育、指导。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书面和实地检查验收结果,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予以公布。

(二)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要求

按照“市县联动、条块结合培育验收、全省统一命名”机制,由各县(区)政府各推荐1个执法部门作为培育对象,经市领导小组办指导验收合格的,按照50%的比例优中择优,作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候选对象,向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省领导小组办对未发生违法行政行为,并且社会公众满意度得分为90分以上的单位,确认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四、验收方式

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全省统一工作安排适时对省市级重点培育对象进行实地查看、指导、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具体验收方式如下: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验收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了解工作举措,经验亮点和工作成效。

(二)查阅资料。查看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的工作措施、工作制度、工作台帐、工作宣传短片、行政执法案卷等资料。

(三)现场测试。抽取10-15名行政执法人员现场答题,了解执法人员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坚持原则,以本次推荐申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二)精心准备。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这次申报工作做细做实,统筹安排,务求实效,确保培育对象发挥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及时报送。各县(区)、各部门组织拟推荐的初选对象认真填写《开封市2021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纸质版省市级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科(309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fyfxz@126.com),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

①推荐表,一式三份;②自评报告,简要介绍本单位近两年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的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突出亮点,篇幅不超过1500字;③相关证明材料,根据附件3设定的具体指标,按要求提供可以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新闻链接、情况简介等主要材料。

联 系 人:田     涛  孙俊杰

联系电话:0371-23881118

电子邮箱:kfyfxz@126.com

 

附件:1.开封市第六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推荐表.doc

     2.河南省第四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申报表.doc

     3.开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pdf